时间:2025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严格执行河南省委违规吃喝“十禁令”,进一步加强清廉医院建设,树立医院良好形象,周口口腔医院特制定本规定。
1. 严禁医院职工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或指使、授意管理服务对象(如患者及其家属、医疗器械供应商、药品经销商等)安排宴请。
2.严禁以请示、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。医院应秉持公正、廉洁的原则开展工作,避免通过吃喝等不当方进行利益输送。
3. 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各种名目的“升学宴”“谢师宴”等活动。在相关敏感时期,职工应自觉遵守纪律,避免因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。
4.严禁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包括但不限于诊室、候诊区、手术室等医疗区域。员工应合理安排个人饮食时间,避免在工作时间内进食。
5.严禁医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、准确的医疗服务。
6.医院成立监督小组,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职工的吃喝行为进行监督检查。
7.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职工,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、经济处罚等处理;同时,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。
8.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医院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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